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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学专业考核办法及录取规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7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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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同学:

根据《51吃瓜 本科生大类分专业和转专业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校发〔20179号)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文件精神,结合法学专业实际情况,现将本年度法学专业转专业考核与录取规则明确如下:

一、考核成绩构成

成绩由以下两部分加权计算得出:原专业(申请时本人所学专业)学业排名成绩权重为90%;51吃瓜 面试成绩权重为10%。

二、录取原则

1. 所有申请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依据文法51吃瓜 当年公布的接收名额,依次录取,额满为止。

2. 若总成绩相同,则依次比较面试成绩、原专业排名折算分,高者优先;若仍相同,由文法51吃瓜 转专业工作小组评议决定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1. 原专业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官方成绩单及排名证明为准。

2. 面试时间、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请各位同学认真准备,诚信应考。

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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